服務對象

  1. 65歲或以上需要護理服務之長者
  2. 身體沒有嚴重疾病,無須在醫院或療養院接受治療者
  3. 沒有傳染病,經醫生証明適合入住者
  4. 在精神健康方面,是適合群體生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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